【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京建发〔2012〕62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2012年2月22日17时,怀柔北房镇一在施建筑工地塔吊在顶升过程中发生倒塌,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23日上午,市住房城乡建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京装协[2011]11号 各有关建筑装饰企业: 在2009-2010两年中,北京市的建筑装饰业在建设绿色北京、人文北京、科技北京和建设世界城市的发展目标中,努力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做出行业贡献,涌现了一批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建设工程参建各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
京建发〔2011〕418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增补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0]187号)的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绿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的职业素质和执业能力,根据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1]5号文件的精神和《关于开展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受北京市住建委的委托,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人员在使用工具式脚手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配合北京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评审工作,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及
京安监发〔2010〕147号 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0年11月22日第35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将本办法转发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并监督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遵照执行。 二○
京安发〔2010〕15号 区县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企业的重点监管,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京安监发〔2010〕145号 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我局制定了《北京市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京安监发〔2010〕143号 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深化职业健康管理员岗位建设工作,推进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我局制定了《北京市职业健康管理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2010年10月28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吴高盛,全国人大常委会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经市政府批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启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以下简称“审批专用章”)。为规范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我委制定了《行政审批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
各区(县)建委、各区(县)工商分局、各省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活动,促进合同当事人按照公平、平等原则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保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市工商局根据近年来《建设工程施工
各区(县)建委、各区(县)工商分局、各省驻京建管处、各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