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劳务管理和劳务合同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的通知

2012-04-09 00:00:00    浏览量:905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京建发〔2012〕132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管理工作,引导建筑施工企业规范自身劳务管理行为,提高劳务管理水平,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建筑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825号)的规定,我委对《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进行了增补修订,增加26项劳务管理和劳务合同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增补标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现印发给你们,并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增补劳务管理和劳务合同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xls  

 
                                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