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一一年度“北京市优秀建造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2-03-30 00:00:00    浏览量:1010

【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
                         京建联[2012]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北京市建造师队伍的建设,促进建造师执业制度的健康发展,鼓励在工程项目管理和经营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建造师,我市根据《北京市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试行),开展“二○一一年度北京市优秀建造师”的评选活动,并对获得北京市优秀建造师称号的建造师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持有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建造师分会会员,受聘于北京市市属、区(县)属,中央、外省市在京备案的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等企业,并在北京市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经所在企业同意,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是在现项目管理岗位上工作或从事与工程项目相关且工作五年以上的技术骨干,并在获奖工程项目管理上起重要作用的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建造师分会会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模范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诚实守信,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尽职尽责,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业绩突出。

  (二)认真完成岗位职责要求的各项工作,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严格质量管理,近三年内(2009年——2011年)在所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中至少获得一项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奖。

  (三)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管理。所管理的工程项目或技术管理工作近三年内(2009年——2011年)至少获得一项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四)坚持文明施工,重视安全生产,严格现场管理,注重环境保护。在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管理中近三年内(2009年——2011年)无一般及以上事故,并获得一项以上省部级文明安全工地称号。专业施工企业需有上级主管部门安全证明。

  (五)在项目施工中,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范、标准,积极推广“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四节一环保”(节地、节水、节材、节电和环保技术)项目,获得省部级科技示范工程。

  (六)认真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严格做好资源、成本管理工作,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要求,积极参加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按协会要求,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八)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管实行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上述(二)、(三)、(四)、(五)中至少具备其中的两项。

  三、申报办法

  1、各区县协会、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指定相应机构负责所属企业优秀建造师的推荐工作。并按所分配的名额组织施工企业进行申报。

  2、申报者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北京市优秀建造师申报表》(见附件一)一份,由企业审查盖章后报区县协会、集团总公司主管部门。

  3、各区县协会、集团总公司审核、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材料一份报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建造师分会。

  四、申报要求

  1、此活动与评选优秀项目经理工作同步进行,在岗的项目经理参加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通知另发),其他建造师根据条件均可参加优秀建造师的评选。

  2、凡获得北京市优秀建造师称号的,可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建造师的评选活动。

  五、申报时间

  各区县协会、集团总公司请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建造师分会。

  六、附件中的《北京市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试行)、《北京市优秀建造师申报表》、《二○一一年度北京市优秀建造师登记表》请自行从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网站(www.bjjs.gov.cn/bjjl)下载。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3号南楼423室

  联 系 人:孙佐平、荆雷

  联系电话:68015378 88070423

  传 真:88070423

  电子邮箱:bj_jzsfh@126.com
 

附件:1、二○一一年度北京市优秀建造师名额分配表.doc       2、北京市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试行).doc

    3、北京市优秀建造师申报表.doc                  4、二○一一年度北京市优秀建造师登记表.doc

    5、二○一一年度北京市优秀建造师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doc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