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下午,《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学习会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副总工程师闫晓峰对《条例》核心内容进行了详细解析,三分公司、四分公司、七分公司、装修事业中心、九分公司、双井项目部、军体3#楼项目部、昌平消防站项目部、垂杨柳医院项目部等在京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北京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这是北京市第一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被称为北京史上最严法规。本次宣贯学习会重点对《条例》出台背景、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法规主要内容四个方面进行全面学习,同时结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方案”、公司《施工管理手册》、“四三”规划等相关文件及2015年度公司技术质量部对各项目施工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条例》主要条款进行了重点解读。
此次北京市施行的《条例》相较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法律责任更为细化,明确了建设工程有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及建设工程质量有关人员的职责,规范了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责任,为建设工程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此外,《条例》还明确了“两书一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行政监管内容、一线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等内容。
通过此次宣贯学习会,参会人员对《条例》内容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把握了核心要求,专业知识与水平有所提高,增强了运用法律解决实际工作中问题的意识。下一步公司要将学习资料发放给外埠单位和项目的主要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统一认识,领会理解《条例》,提高项目质量管理水平。(技术质量部 供稿)